11月6日,泰安市公安局反恐支队、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泰山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岱岳区公安局治安大队、高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组成检查组,对公司四座净水厂开展反恐防范工作专项检查。公司安全总监刘伟同志及生产管理部人员全程陪同。
城市供水水厂是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关键部位,其防范等级与标准具有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9-2022)文件规定,全面落实反恐防范各项工作。检查中,公司首先向检查组作了反恐防范工作专题汇报。随后,检查组详细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并实地查看了各水厂厂区内反恐防范重点点位的部署情况。
检查组对公司反恐防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厂区周界应配置入侵探测装置,确保探测范围实现全覆盖;周界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对进出人员及车辆实行授权管理;设备间、危化品储藏室、加药间等关键区域应安装入侵探测装置与视频监控设备,并具备图像回放功能,确保人员活动情况清晰可查;地表水取水泵房、变配电室及泵房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对特定进出人员实施严格授权管理。
针对检查组提出的要求,公司将立即组织整改,确保各项防范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落实到位,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面筑牢供水安全防线,为城市供水安全和民生保障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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