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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对可能发生的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泰城用水安全,维护和促进泰安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12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19年4月23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年9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年1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
(9)《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日施行)
(1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号)
(1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6号)
(1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1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发布)
(16)《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
通知》                                    (环办〔2012〕50号)
(17)《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                           
(环办〔2011〕 93号)
(1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国务院令第708号)
(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
(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1.2.2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1)《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7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5年5月19日)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4〕15号)
(4)《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2012年5月31日)
(5)《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办法》
(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6)《山东省工贸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评估标准》                               (2018年6月18日施行)
(7)《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8)《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
通知》                                (鲁环办函〔2016〕92号)
(9)《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的通知》
(鲁水资字〔2011〕5号)
(10)《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政字〔2018〕57号)
(11)《泰安市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8年7月)
(12)《泰安市黄前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泰安市政府令104号)
(13)《泰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泰安监发[2010]3号)
(14)《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总体应急预案》                                 
1.2.3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
(1)《城镇供水服务》                      (GB/T32063)
(2)《城镇供水水质标准》                  (CJ/T206)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4)《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5750-2006)
(7)《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      (CJJ/T271)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9)《城镇给排水技术规范》                (GB50788-2012)
(10)《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
(11)《城市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
(12)《城市供水管网、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207)
(13)《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40)
(14)《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17051)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IV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响应及救援,适用于针对公司IV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及管理工作。
1.3.2事故的类型
(1)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坍塌、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内中毒与窒息及其他伤害事故;
(2)供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导致供水水质受到影响;
(3)供配电系统突发故障或计划性停电影响供水的;
(4)地震、洪灾、滑坡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供水压力降低等;
(5)供水输配水管道被外部施工挖坏或老化发生管道损坏,无法正常供水;
(6)调度、自动控制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造成供水系统失控,无法正常供水。
1.3.3事故分级
依据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发生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及财产损失等情况,供水安全突发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造成城市10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重大):造成城市5万户以上10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Ⅲ级(较大):造成城市5千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或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Ⅳ级(一般):造成城市5千户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下以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1)《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综合预案,是应对供水生产安全事故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公司为应对某一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有《泰城供水专项预案》、《水质污染专项预案》、《供水管道抢修专项预案》、《冬季防冻专项预案》、《防汛专项预案》、《有限空间作业专项预案》、《人身伤害专项预案》、《消防专项预案》、《停电专项预案》。
(3)供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有《供水管道抢修现场处置方案》、《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紧急停送电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部门处置某一类型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1.5应急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明确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2)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城市供水安全为主体,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预防工作。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以政府监管、公司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为原则;以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以不同情况的事故级别,启动相应应急程序;以落实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抢险,保障城市正常供水为责任机制。

2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风险描述

2.1单位概况

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迎胜东路26号,现有职工710人,主要产品为自来水供应,拥有黄前水库、旧县水源地、汶口水源地、彩山水库、小安门水库、大河水库等供水水源地,三合、泉河、南关、环湖四座净水厂,供水能力21万m3/d,供水服务人口100万人,供水服务面积110平方公里,南到市高新区,北到环山路,东到省庄镇,西到青春创业园。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为保障泰城安全持续供水,做好供水安全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公司供水生产方面存在的危险源从供水保障能力、供水水质、供水管道隐患、电力保障、作业场所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的缺陷等方面进行分析。
2.2.1供水水量及保障
按照山东省公共供水服务规范的要求,水厂不宜少于两个水源;只有一个水源的,应有计划的开发建设备用水源,备用水源取水量应达到总取水量的30%以上,即泰城现有应急备用水源地供水能力应达到6.3万m3/d,;水厂原水输水管道不宜少于两条,当一条管道检修或发生故障时,其余管道的输水能力之和应不小于水厂设计规模的70%。只有一条输水管道的,应有计划的建设备用输水管道。从黄前水源地到三合水厂的输水管道安装了两条输水管道,从汶口水源地到泉河水厂安装了一条输水管,从旧县水源地到南关水厂安装了一条输水管道,小安门水源地、彩山水源地到到黄前输水主管道安装了一条输水管道,随着泰安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需求和城市供水水源地、供水管道、供水设施风险因素的影响,黄前水库一旦有风险事故不能供水,或三合水厂、泉河水厂、南关水厂三个水厂中的任何两座水厂停止供水,整个城市的其余供水设施已经达不到应急供水需求。
2.2.2供水水质及监测
公司供水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频率及水质检验项目合格率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出厂水水质9项各单项合格率不低于98%,具备42项水质常规标准的检测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水质检测制度,配备了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对水质实施严格有效的监管;公司建立了水质检测日报、月报、年报及水质异常应急报告制度,检测报表按照规定报送供水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了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设置了浑浊度、余氯、PH值水质在线监测仪器。
2.2.3主要水源存在公共环境事件隐患和自然灾害威胁
黄前水库是向泰城供水的主要水源地,目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是使用高残留农药,过量使撒化肥、除草剂、含磷洗衣粉、大型养殖场不做无害化处理随意堆放等造成面源污染,水库周边及上游河道沿岸建设的饭店、宾馆等餐饮、旅游服务业造成的点源污染等水质污染现象。二是泰安市属北温带半湿润气候区,降水受季风气候影响,有丰枯水年变化幅度大的特征,连枯期的次数多于连丰期,全市连丰期和连枯期均以2年为多,一旦发生连续2年以上的连枯期,地表水源无保证。三是黄前水库上游为泥石流、滑坡等地址灾害易发地区,水源地存在自然灾害威胁。四是济临路、麻黄路穿过黄前水库水源地,目前没有实行交通管制,存在装载危化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为污染的隐患。
2.2.4供水结构和布局需日趋完善
一方面泰城用水的50%依赖黄前水源地供给,黄前水库供水一旦出现问题,将造成泰城的供水紧张;另一方面泰城另外两个供水水厂均分布在泰城东南部,而目前西部只有环湖水厂,且供水量较小,随着青春创业园区、高铁新区和旅游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泰城西部对供水水量提出更高要求。
2.2.5供水管网运行存在潜在隐患
(1)管道材质。早期的供水管道一般采用灰口铸铁管、水泥管作为主要管材。灰口铸铁管脆性大、强度低,在横向受力和外力震动下,管道发生变形。水泥管管壁不均匀,水泥保护层脱落都是导致管道爆管的因素。
(2)管道接口。早期的管道多数采用青铅接口、石棉水泥接口等刚性接口,此类接口刚性强,容易引起水管受拉断裂,在管道不均匀沉降时弯矩过大爆裂。
(3)管道腐蚀。长期埋设在地下的供水管道由于受到土壤腐蚀和电化学的作用,造成管壁变薄、强度降低,从而增加发生爆管事故的可能性。长期裸露的钢管,如架空管道、跨越桥梁和涵洞的钢制管道容易受到氧化,如果不注意维护保养,会分层脱落,最后导致穿孔而漏水。
(4)管道施工因素。管道埋设过深或者过浅都会容易形成爆管,管道埋设过深时,由于上部荷载加重管道又没有基础,致使管道发生局部沉陷而产生爆管;管道埋设较浅时,抗重压能力较差,受到管道上面土层、路面静荷和交通车辆的动负荷作用下,容易造成断裂;此外,如果管道埋设过浅,在冬天气温较低时,由于冰冻的作用,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的铸铁管道更容易造成断裂;管道安装时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管道基础和回填土的处理;在敷设其他市政管道时没有对地下管网做出有效的勘察而盲目进行施工,致使挖爆、压爆给水管道。
(5)供水压力。供水压力持续高压或压力的聚变,均会引起爆管事故的发生。
(6)水锤作用。安装或维修管道后空管开阀通水的速度过快,致使管内水流速度急剧变化形成水锤而造成管道爆裂。
(7)管道占压。供水管道被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压,长期超负荷引发管道损坏。
(8)其他原因。城市道路改造、片区开发拆迁施工开挖基槽时使管身两侧受土压力不均而沉降或直接挖断管道,引发爆管;部分管道在城市道路扩建、扩宽后没有及时进行改造,造成原埋设在人行道下的管道移到快车道下,随着道路荷载的不断增加,原设计覆土厚度已达不到设计要求,致使负荷过高而断裂。
2.2.6供水设备(水泵、电机、高低压配电设备等)危险分析,水厂、水源地或增压站的水泵、电机、高低压配电设备及相应控制和保护设备等发生故障,使供水能力下降或者丧失;或因电气设备本身绝缘老化、误操作,特殊气候条件使电气绝缘损坏发生短路、过电压等造成绝缘击穿、设备烧毁,使供电中断、人身电击伤亡、电气火灾等电气事故。
2.2.7供电能力保障分析
水厂供水机组的运行离不开电力,可靠的电力供应是城市供水运行的安全保障,目前三合水厂采用双回路供电,分别是上高变电站10KV水厂线和10KV地震台线,供电可靠性较高;旧县水源地采用邱家店变电站10KV自来水线,采取单回路供电可靠性较低;南关水厂采用双回路供电,分别是宅子变电站10KV造纸线和10KV金属线,供电可靠性较高;汶口水源地采用彭徐店变电站10KV汶水线,泉河水厂采用满庄变电站10KV满水线,采取单回路供电可靠性较低;青春创业园增压站采用10KV金牛线,采取单回路供电可靠性较低;西区增压站采用10KV乐园线,采取单回路供电可靠性较低;环湖水厂和环湖水厂取水头部分别使用10KV环湖水厂线和10KV马套线,采取单回路供电可靠性较低,为保障电力供应,青春创业园增压站配备495KW应急发电机组一台,环湖水厂配备400KW应急发电机组一台,环湖取水头部配备275KW应急发电机组一台。
2.2.8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风险事故分析
(1)主要是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空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内窒息等。
(2)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器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警示标志和围挡不规范;操作设计、生产工艺设计不协调;生产管理、技术管理不到位等。
(3)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和装置,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在起吊物下作业和停留,攀坐不安全位置,机械运转操作注意力分散,操作者忽视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带有性格和刺激思维操作,生产场所卫生不协调,易燃易爆操作和处理不当。
2.2.9汛情
水厂泵房汛期易发生洪水倒灌现象,需配备充足可靠的防汛救援器材,并定期检查试验。
2.2.10噪声
水厂有离心泵、隔膜计量泵、三相电动机等供水设施,在运转过程中这些机械设备能够产生物理性噪声因素,由于水厂值班生产操作人员采用四班循环运转工作方式,若长期处在噪声超标的环境内,对值班人员能够产生听觉系统损伤,可以造成神经性衰弱综合症、记忆力减退、情绪不稳定剂自主神经中枢调节功能障碍等。
2.2.11余氯
水厂供水使用的次氯酸钠消毒方式,次氯酸钠消毒杀菌最主要的作用方式是通过水解作用形成次氯酸,本品放出的氯气有可能引起中毒。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

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是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抢险的指挥体系,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下设应急协调办公室、应急抢险队、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组成。

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2供水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的组成

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由公司经理任总指挥,公司副经理任副总指挥;办公室、生计科、三合水厂、泉河水厂、管线所、安通公司、营业所、水质检测中心、供应科、设备安全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2.1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及成员职责
(1)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职责:
1)研究确定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决策。
2)负责组织指挥公司四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 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协调公司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4)审定四级以上事故信息报送、发布等事宜。
5)批准四级以上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调整和终止。
(2)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成员职责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公司所辖区域供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确定公司对突发事故决策和指导意见;当突发事故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上级部门支援并根据提请上级政府启动更高层次的应急预案;协调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演练、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副总指挥(副经理):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总体指挥工作;负责现场指挥、协调、监督、指导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调配现场应急资源,针对事态发展组织制定和调整应急处置和救援方案。
3)副总指挥(纪检书记):负责思想动员、治安保卫、现场秩序的维持。
4)副总指挥(工会主席):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按时向泰安市总工会报告事故、情况通报及事故善后工作。
5)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外联络和接收外部信息并及时汇报总指挥,协调各部门人员和物资进行抢险救援,经指挥部授权及时对外发布事故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车辆等物资。
6)生计科负责人:科学调度供水生产、加强对供水管网压力、流量等参数的监测,制定特殊时段泰城供水应急实施方案。
7)三合水厂、泉河水厂、管线所、安通公司负责人:做好供水设备、供水管网的巡检维护,按照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命令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8)稽查保卫科负责人:负责对用户用水行为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监督、做好治安保卫和警戒工作。
9)供应科负责人:负责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工作。
10)审计科负责人:负责做好抢险工程量跟踪审计工作。
11)设备科负责人:做好供水设备、用电管理的检查,协调电业部门保障电力供应。
12)安全科负责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抓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落实工作, 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3)企管科(客服中心)负责人:做好日常12345、12319转办的各项任务单,做好公司客服热线受理工作。
14)水质检测中心负责人:负责供水水质检测工作。
15)校表站负责人:负责水表校验工作,储备足够数量的各种口径水表,对损坏水表及时进行更换。
16)营业所负责人:做好供水用户的服务工作,对用户供水设施定期巡检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派出人员进行处理解决。
17)财务科负责人:负责做好抢险救援资金后勤保障工作。
18)政工科负责人:负责做好思想动员、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
19)基建科负责人:负责做好公司新建、安装、及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司技术监管、施工方案制定、技术质量把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0)设计院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支持。
21)网络中心负责人:负责公司网络信息传输、运行保障工作。有效加强公司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手段,对公司网络运行出现的突发故障及时安排人员处理。
22)测绘中心负责人:负责做好测绘技术支持工作。
3.2.2 应急办公室的设立与职责
(1)应急办公室设立
应急办公室是公司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在公司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应急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
值班电话:0538-6993533
(2)职责:
1)传达落实公司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工作指示。
2)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接受报告、传递信息、组织联络应急状态下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定期检查。
5)组织、协调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修订、审定。
3.2.3救援专业组的组成、分工和主要职责:
(1)应急抢险队:由管线所、三合水厂、泉河水厂、安通公司、营业所及外协施工队伍等抢险队人员组成,根据专业分工担负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进行相关设备、阀门的应急操作、人员救护等抢险救援任务。
外协施工队伍有吊装机械、土方开挖。
(2)物资供应组:由供应科牵头负责,担负日常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3)医疗救护组:由管线所、三合水厂、泉河水厂、营业所、基建科、安通公司牵头负责,担负现场被伤害人员的组织抢救。
(4)警戒保卫组:由稽查保卫科牵头负责,担负用水行为稽查与监督,担负现场人员的维持、疏散及警戒任务。
(5)善后工作组:由企管科、政工科、工会牵头负责,负责与救险救灾过程伤亡人员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
(6)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设备安全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配合上级部门对公司二级以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日常预防预警

4.1.1监控部门
(1) 生计科(供水调度中心)负责对整个供水系统进行监控;对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及合理的调配,保证泰城供水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2) 水质检测中心化验室、三合水厂、泉河水厂根据《城镇供水水质标准》(CJ/T2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加强对原水水质、供水水质及其管网末梢水质的检测,建立供水质量监测信息网络体系,掌握水质动态。
(3)管线所负责完善供水管网资料,建立管道、阀门位置、高程、管径的管理台账资料,重点加强供水管道和阀门的巡查,对新建、改建地区有供水管道的地段做好安全巡护、交底和安全监护,加强同市政建设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减少其他市政建设工程对给水管道的损坏。
(4)三合水厂、泉河水厂加强供水机组管理,提高供水机组安全运行状况,做好供水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1.2监控网络
(1)供水水源监控:应急响应期间,生计科(供水调度中心)负责每天报告水源水量情况。
(2)水源水质监控:应急响应期间,水质检测中心、三合水厂、泉河水厂负责水质的监控,每天报告水质情况。
(3)供水连续性监控:由生计科(供水调度中心)负责调度城区供水情况。
(4)网络运行监控:由网络中心负责公司日常运行维护,加强对网络运行的安全监控,尤其是做好供水调度运行自动化运行保障。

4.2预警行动

本应急预案按照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事故(红色预警)、重大事故(橙色预警)、较大事故事故(黄色预警)、一般事故(蓝色预警)预警信号。
4.2.1  Ⅳ级预警
发生以下情形时,由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同意后,发布Ⅳ级预警。
生产设备设施、供水管网故障或者其他因素影响,使供水能力下降,造成5千户以下用水困难或者无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4.2.2 Ⅲ级预警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由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
(1)造成对供水区域内5千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中断供水,且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水厂取水泵房两台以下(含两台)供水机组发生故障,水厂供水减少。
(3)城区供水增压站发生运行故障致使停止运行。
(4)供水主管网遭到破坏或发生爆管现象,造成部分区域停水或水质受到一定影响的。
4.2.3  Ⅱ级预警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由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
(1)造成对供水区域内5万户居民以上10万户居民以下中止供水,且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黄前水库干枯或受到污染,正常取水受到影响而中断供水。
(3)黄前水库至三合水厂的两条供水主管道同时爆裂,正常取水受到严重影响。
4.2.4 Ⅰ级预警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由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发布Ⅰ级预警。
(1)造成对供水区域内10万户居民以上中止供水,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黄前水库供水水源干枯或者水源遭受重大污染,造成供水中断。
(3)黄前水库供水水源干枯或者遭受重大污染,致使三合水厂停止供水,南关水厂、泉河水厂其中一个水厂也因为地下水位下降而中断供水,极端干旱天气导致其中一个水厂停止供水。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公司供水调度中心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538-6993045
(1)电话接报要问清报警人的姓名、位置、联系电话及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可能的原因、性质及其危害严重程度、事故可能发展趋势等,需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的,应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报告。
(2)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所在部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所在部门应根据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有能力实施救援和控制,超出其救援和控制能力时向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基本情况及时判断事故类型、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事故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程度,判断事故级别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应急办公室下达应急指令实施救援。
4.3.2信息上报
Ⅰ级预警中出现人员伤亡情况的,供水应急抢险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办电话:        0538-6991585
泰安市住建局应急办电话:            0538-8222196
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  0538-6987097
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安全科办电话:0538-6987060
泰安市总工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电话:  0538-6991188
火灾报警电话:        119
泰安市急救中心电话:  120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1.1 Ⅳ级响应
(1)因停电、供水设备损坏,输、供水管道爆管等因素影响供水的,由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抢修工作。
(2)部门负责人组织制定抢修方案和抢修安全防护措施,安排抢修人员和物资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5.1.2  Ⅲ级响应
(1)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副指挥召集成员会议,商议处置办法。
(2)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启动备用水源,开启备用400KW、250KW应急发电机组,保证供水。
(3)按照相关要求上报事件发生情况,强化应急值班,随时掌握事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加强供水系统调度。
5.1.3  Ⅱ级响应
(1)按照相关要求上报事件发生情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随时掌握事件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
(2)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水源调度,黄前水库水源中断时,黄前水库、小安门水库、彩山水库可以实行供水管道互相接通,一是从彩山水库应急调水至三合水厂2-3万吨/天;二是从小安门水库调水至三合水厂1-2万吨/天,保证市区供水高压能力达到3-4万吨/天,三是将泉河水厂、南关水厂、环湖水厂、市区单井供水机组全部启用,供水能力达12-14万吨/天,总计保障市区供水能力达到15-18万吨/天。
(3)加强应急调度,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开展应急处置;稽查科联系园林送水车组织应急送水,供应科做好物资供应,落实相关抢险设备和应急物资;三合水厂、泉河水厂采取相关措施加强供水场所警戒保卫;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情况,提出请求或者建议。
(4)加强供水宣传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遏制谣言传播。
5.1.4 Ⅰ级响应
(1)调度公司所有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2)按照相关要求上报事件发生情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随时掌握事件险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
(3)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水源调度,一是从彩山水库应急调水至三合水厂3-4万吨/天;二是从小安门水库调水至三合水厂2-3万吨/天,三是将市区内的所有备用供水单井全部启用,四是将泉河水厂或者南关水厂(此时这两个水厂有一个已停止供水)的供水机组启用,可保障供水5万吨/天,五是环湖水厂机组全部启用,可供水2万吨/天,总供水能力达到每天12-14万吨/天。
(4)加强应急调度,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开展应急处置;组织应急送水及物资供应,落实相关抢险设备和应急物资;采取相关措施加强警戒保卫,维护社会稳定;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情况,提出支持请求或者建议。
(5)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遏制谣言传播。

5.2响应程序

5.2.1发生安全事故部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准确地询问事件的以下信息:
(1)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型、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地点;
(2)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性质、范围、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
(3)生产安全事故对供水设备和供水管网运行的影响程度;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急措施;
(5)报告部门、联系人员等。
将以上信息立即汇报公司应急办公室。
5.2.2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后报告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

5.3 指挥与控制

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详细信息,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应级别。
5.3.1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应级别为Ⅳ级以下事故响应
(1)公司不启动应急预案,按日常工作流程或故障处理工作流程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2)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为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初步准备。
5.3.2 供水安全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Ⅰ、Ⅱ、Ⅲ、Ⅳ级
(1)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进行应急启动,启动本预案通过应急办公室下达应急指令。
(2)相关应急小组负责人通知小组成员就位,处于全面待命状态。
(3)与生产安全事故部门和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建立通信联系。
(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中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当地政府部门。

5.4  现场处置程序

5.4.1紧急事故发生后,现场班组长、队长以上(含班组长、队长)的最高职务当班负责人是现场应急指挥,有权决定现场抢险指挥事宜,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部门负责人;在上级应急指挥人员到达后,由上级应急指挥人员接管现场应急的指挥权。
5.4.2 各部门应急救援程序
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向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部门负责人按照应急处置程序指挥先期处置工作。
部门负责人一般应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并及时向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通报,随时汇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2)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现场抢险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3)如事故严重程度属于部门不可处置的,应优先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待上级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开展好救援工作。

5.5抢险与救援

5.5.1  主要抢险救援措施
(1)因工程设施损毁或水质污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应先抢救受伤人员。
(2)水污染事故的抢险救援措施。
原水水质污染:原水感官性状、无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微生物、放射性等五大类指标异常,导致制水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水水质控制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对供水水质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原水水质状况。
根据原水水质污染程度不同,分为一般性原水水质污染、严重性原水水质污染和特别严重原水水质污染三种,当水厂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原水感官指标异常变化时及时通知厂化验人员采集水样检测判断;当值班人员或化验人员判断为严重性原水水质污染时,及时通知公司水质检测中心,由水质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现场采样检测进行确认。
应对微生物污染的措施:按照技术要求,采用强化消毒及适量投加高锰酸钾强氧化剂的方式,去除水中微生物。
应对有机物污染的措施:在原水水质出现突发有机物污染情况时,按照技术要求,采用在前端(污水口)投加粉末活性炭的处理手段,吸附去除水中有机物。
应对化学污染的措施:按照技术要求,采用化学氧化处理、化学沉淀处理等方法。化学氧化处理即投加高锰酸钾方法;化学沉淀处理方法即氢氧化物沉淀法和碳酸盐沉淀法,碱性化学沉淀法需要与混凝沉淀、过滤工艺相结合,通过预先调整PH值,降低所要去除的污染物的溶解度,形成沉淀析出物,再投加铁盐或铝盐混凝剂,形成矾花进行沉淀,调整PH值的碱性药剂可以采用氢氧化钠、石灰或者碳酸钠。调整PH值的酸性药剂可以采用硫酸或者盐酸(符合饮用水处理或者食品级的药剂)。
应对高浊度水的措施:按照技术要求,一是采用加大絮凝剂聚合氯化铝投加量,增大沉淀池排泥频率等措施;二是减少来水量。
应对原水水质铁锰季节性超标的措施:按照技术要求,一是在黄前水库取水头部安装了二氧化氯投加系统,二是采用虹吸装置进行上层取水。
应对如水质出现异味现象的措施:按照技术要求,三合水厂安装了活性炭投加工艺,能有效去除嗅、味、色度、氯化、有机物、农药、天然有机物及人工合成有机物,同时对重金属、放射性物质也具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同时公司安装了水质检测在线检测系统,检测系统仪表对水质信息就进行自动在线实时检测,并上传检测数据,主要检测参数有原水浊度、滤后出水浊度、PH值、余氯值、颗粒计数值等。
发生严重水质污染时,水厂立即停止生产,并停止向管网供水。发生特别严重水质污染时,应立即停止取水,实施紧急停止供水。
(3)供水主管道、供电线路遭受损坏,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三合水厂水厂、泉河水厂、设备科、管线所、安通公司抢险队伍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4)水源枯竭或水源水量不足,在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生计科开展应急水源调度,尽力保证市区生产生活用水。
(5)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水的,应及时启用备用水源,安排送水车,或大桶水、瓶装水供应,保障群众基本饮水需求。
5.5.2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应急现场需要和公司应急职责分工,结合现场情况,调动应急救援人员参与救援。
5.5.3 公司应急救援程序
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决定启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负责人,各救援小组负责人第一时间通知小组成员就位。按照以下程序开展救援工作:
(1)公司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
(2)现场指挥部成员集中在现场指挥中心(调度中心);各抢险救援队队员在各自部门现场待命;物资供应组在供应科待命。
(3)现场指挥部立即接管现场救援的指挥权,对事故进行处置。
(4)现场指挥部立即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防止次生事故和二次事故的发生,及时通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6)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应急抢险队、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物资供应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等应急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5.5.4外部救援
现场指挥部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如判断公司一般应急处置队伍无法控制和消除其危害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请求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扩大应急行动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汇报上级应急救援部门寻求必要的外部应急支持。

5.6 应急现场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现场恢复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防止恢复过程中再次发生危险事件,进入应急恢复阶段,由警戒保卫组负责人员清点和撤离,由抢险救援组负责人组织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

5.7 应急结束

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消除;供水生产设备和设施、供水管道无安全隐患;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二次事故隐患被消除,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须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2)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3)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及组成情况。
4)各救援小组、装备、物资及社会资源的调用情况。
5)事故抢救方案及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事故抢险过程中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小组、装备、物资、通讯资源等方面。

5.8公司应急响应流程图

 

6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原则。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原则。
(2)信息发布内容。危及城市公共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概况以及对城市公共供水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建议公众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善后处理情况,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3)信息发布方式。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信息经认定后,由公司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授权公司应急办公室对外进行发布。

7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善后工作组负责,善后处置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活困难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地方协作单位给予的人力、物力支援予以补偿。

7.2 调查与评估

(1)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向公司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
(2)事故发生单位对供水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建设、应急救援预案等问题进行总结,并及时进行完善、修订,总结报告在应急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

8应急保障

8.1 信息与通信保障

应急期间供水应急抢险指挥部工作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8.2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应急抢险队伍有: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抢险队伍,生产计划科、设备科、安全科、基建科、管线所、营业所、安通公司、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工作,供水调度中心负责水源、水量的统一调度工作,各部门通力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应急救援需求,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救援物资、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等制度,保障相关事故的抢险和救援需要,各部门应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8.4经费保障

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从公司预备费中列支。

8.5其他保障

办公室负责调用应急所需车辆保障工作。

9培训与演练

9.1应急预案培训

职工安全应急意识和能力是减少事故损失的一个重要方面,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包含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方面的内容,使职工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工作过程中接触或靠近危险源(危险点)的职工,使其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和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安全科负责对应急预案的培训,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对应急预案的学习纳入培训内容,要求每位职工熟练掌握报警、应急操作等;部门抢险突击队根据专业特点由本门进行人员业务培训。

9.2应急预案演练

(1)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各部门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使应急人员清晰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保证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有效展开,同时,要求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对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
(2)演练计划由安全科制定,各部门专项预案演练由部门组织,安全科负责监督,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3)每次演练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总结,并根据演练总结报告对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不断补充完善。

9.3应急预案修订

安全科负责修订和更新本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如遇下列情况及时修订: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6)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9.4 应急预案备案

(1)本预案由安全科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应急预案应及时修订,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9.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批准发布之日实施;本应急预案由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编制与解释。

10奖励与处罚

10.1 奖励

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1)精心组织或积极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经演练或实施验证所提措施方案科学可靠的;
(2)认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评审,提出有价值改进建议的;
(3)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初期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的;
(4)为事故应急准备与救援抢险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在执行应急救援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扩大,有突出贡献的;
(6)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0.2 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公司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依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故应急准备义务,导致事态失控或事故性质升级,造成损失扩大的;
(2)未认真组织或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造成应急救援抢险人员未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措施,贻误有利战机,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3)未经允许,擅自拆除、挪用、占用、停用应急设施,致使应急救援系统无有效使用,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4)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5)拒不执行事故应急措施,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时临阵脱逃的;
(6)散布谣言,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应急救援秩序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1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突发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综合预案: 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事故,或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
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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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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