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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号

 

时 间:2011年2月27日
地 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主持人:尚绪岳
出席人:丁合、杜丽丽、申立堂、暴勇生、彭涛、赵新峰
列席人:杨勇、张帆
会议内容:
一、会议研究了中层干部调整事宜,决定:
1、任命:
张 帆同志为纪检办主任(兼);
刘 斌同志为企管科科长、客服中心主任(兼);
张维昌同志为客服中心副主任;
续 青同志为审计科科长;
韩 丽同志为审计科副科长(列蔡涛同志之后);
贾汇强同志为设备科科长;
陈 军同志为设计院院长;
阴胜利同志为水表检定站站长、设计院副院长(兼);
徐艳同志为财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靖雅伟同志为财务科副科长;
焦成龙同志为供应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韦孝猛同志为供应科副科长;
张宝忠同志为保卫稽查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宋其明同志为工会副主席(中层副职);
孙兆庆同志为生计科副科长;
周 亮同志为生计科副科长;
林 涛同志为基建科副科长(列何俊文同志之后);
薛福乘同志为户表办副主任;
刘 伟同志为泉河水厂厂长、党支部副书记;
宋洪泉、林 坤同志为泉河水厂副厂长;
李怀强同志为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公司经理;
林 莺、左 强同志为营业所副所长;
贾泽润同志为管线所副所长;
郝效惠\刘学强同志为岳溪泉饮品公司副经理(列赵丰君同志之后);
刘 伟同志为三合水厂副厂长(列张彬同志之后);
徐卫忠、崔风贵、刘 洁同志为安通公司副经理(列李红同志之后)
2、免去:
刘 伟同志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公司经理职务;
孙兆庆同志三合水厂副厂长职务;
李怀强同志保卫稽查科科长职务;
宋其明同志保卫稽查科副科长职务;
刘 斌同志审计科科长职务;
张维昌同志安通公司副经理职务;
续 青同志企管科科长、纪检办主任职务;
陈 军同志水表检定站站长职务;
阴胜利同志设计院院长职务。
3、此前聘任的中层助理职务全部解聘。
4、张西河、张文、胡明、逯玉臣、刘登亮等同志因年龄原因,内退离岗,不再担任相应职务。
二、会议研究了公司办公电脑上互联网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会议确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根据公司工作实际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情况,明确部门上网权限,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对确实不需要上互联网的部门的上网权限进行限制。会议强调,对需要上互联网的部门,也要做到严格管理,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果发现有上网打牌、玩游戏、看视频等现象,将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和扣罚当月奖金的处罚。
三、会议研究了请销假工作事宜。会议确定,从本文下发之日起,各部门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凡是请假者,不管多长时间,必须写出书面假条,请假时间具体到分钟。确实不能当面请假者,可电话请假,由部门负责人代写书面假条。若没有书面请假条,按旷工处理。职工的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中层干部的请假条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即交企管科,作为查岗情况处理依据。企管科在请假的下月初交政工科,作为扣发工资、奖金的依据。各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进行考勤。如果出现考勤与请假条情况不符的现象,并经查实确属包庇行为,则按照请假人扣发工资、奖金的情况,给予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相同的处罚。公司将不定期对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准假权限按照泰水【2006】30号文件《公司车辆管理等规定》中《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的规定》执行。
四、会议研究了《公司志》工作事宜,确定由暴勇生负责,加紧工作,尽快成书。
五、会议研究了落实2010年工资指导线事宜,确定从2011年3月起,将按照2010年工资指导线增长的工资落实到位。政工科、财务科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会议研究了人员调整事宜。确定:
1、曹建波由营业所调往办公室工作;
2、韩斌由测漏中心调往安通公司工作;
3、逯凯由安通公司调往水质检测中心工作;
4、宋其超由安通公司调往基建科工作;
5、白民、孙莹莹由设备科调往水表检定站工作;
6、王晓囡由水表检定站调往设备科工作;
7、张妍、刘燕如、王琨由生计科调往客服中心工作。
政工科负责落实相关手续。